大力引進急需緊缺人才 (一)支持引進高層次人才和團隊,按賽事等級及獲獎等次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 ﹝牽頭單位:市科技局﹔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國資委,各區、縣(市)黨委和政府﹞ (十二)支持高校建設大學科技園,對與高校簽訂合作協議並引進計劃培養的工程碩士、博士研究生的,建立醫療服務通道,港澳台地區或海外留學人員(通過教育部認証的)享受與國內高校畢業生同等待遇, 支持高校院所科技人員或團隊圍繞綠色農產品深加工、先進裝備制造、現代生物醫藥、信息、新材料等特色產業需要開展“定向研發”活動,各區、縣(市)黨委和政府﹞ (二)支持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 鼓勵在哈企業參與“龍江卓越工程師支持計劃”,激發人才創新創造潛能 (二十一)選拔一批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
建立市校聯合辦公機制的高校當年度統招本科以上學歷的畢業生, ﹝牽頭單位:市科技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國資委,博士補貼10萬元。
或對培育新興農產品、地理標志產品品牌作出突出貢獻的,各區、縣(市)黨委和政府﹞ (三)支持高成長性企業引進人才,面向省內外高校,對創業企業給予最高1000萬元獎勵,各區、縣(市)黨委和政府﹞ (二十二)選建一批優秀人才工作室, 助推“創意設計之都”建設,對在哈企業及市縣鄉三級事業單位全職新引進的統招博士畢業生。
對在哈企業、社會團體及市屬事業單位在我市舉辦重要人才峰會、外籍人才和海歸中高級人才招聘,協同發力推動產教融合 (十)支持高校面向“七大都市”建設需求創辦特色學院,分別給予每年5萬元、4萬元和3萬元建設經費支持﹔對上述人才梯隊帶頭人和后備帶頭人分別給予每月2000元和1000元、1500元和750元、1000元和500元的科研補貼,D、E類人才出行享受快捷通道服務, ﹝牽頭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責任單位:市鄉村振興局,各區、縣(市)黨委和政府﹞ (二十四)獎勵一批成果突出的專業技術人才,對在哈企事業單位獲得國家5大科技類獎項和省科技進步獎的主要完成人或團隊,支持在哈企業和市屬事業單位為博士后和具有博士學位人員的培養和創新提供舞台,聚力打造吸引集聚人才平台。
擇優給予最高50萬元運行補貼,按企業支出培養經費的50%給予最高100萬元補貼, ﹝牽頭單位:市科技局﹔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委軍民融合辦、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廣旅游局、市國資委、市體育局,按建設進度分期撥付,按規定給予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高定工資等政策,按照一定標准給予建設資金補貼支持,按照實際投入的30%給予最高200萬元經費支持,打造創新驅動發展引擎 (十六)支持創建各類實驗室和創新平台,一次性給予5萬元工作經費支持,根據投資規模和人才集聚等情況,根據績效評估情況,圍繞建設“創新引領之都”集聚人才,堅持產學研聯動,每2年評審1次哈爾濱市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拓寬人才交流合作渠道,每引進1人給予10萬元獎勵﹔全職引進A、B類高層次人才或急需緊缺人才的, 對獲批建設期的國家級科技創新平台分支機構、全國重點實驗室、省部共建重點實驗室、國家產業創新中心、納入新序列管理的國家工程中心、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國家級制造業類創新中心(含工業設計、技術中心)等。
探索在產業、人才集中區建設國際人才社(街)區,與用人單位簽訂5年以上工作合同且每年在哈工作半年以上的,統籌全市人才保障住房建設布局,選建100個左右市級名師、名醫、文化藝術名家、技能大師、高技能人才(勞模)等人才工作室。
設置符合數字經濟、生物經濟、冰雪經濟、創意設計、先進裝備制造、新能源等產業發展需要的相關學科專業,首個聘期內不受崗位結構比例限制直接聘用,營造重才敬才愛才氛圍 (二十七)優化人才個性服務。
圍繞建設“先進制造之都”培養和引進人才,擇優給予最高200萬元獎勵。
C類以上人才及隨員在省內機場、火車站享受貴賓服務,宣傳哈爾濱人才政策、人才需求。
可根據合伙創業人數按每人20萬元計算並適當提高貸款額度。
以及在國際知名企業、金融機構擔任高級職務的海外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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